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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加大政府機構失信問責治理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9-01-07  來源:新華社  
      為治理“新官不理舊賬”等政府機構失信問題,回應企業關切,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把政府誠信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機制。

      據寧夏《關于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的通知》要求,自治區各地、各有關部門凡是對社會承諾的服務事項,都要履行約定義務,接受社會監督,對沒有執行到位的,要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嚴重失職失責的要追究責任。寧夏發改委、高級人民法院要根據國家監測評價的各地政務誠信狀況和推送的政府機構失信名單,組織各地開展政府機構失信問題專項治理。

      寧夏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梳理政府對企業失信事項,提出依法依規限期解決的措施,治理“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研究建立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損的補償救助機制。寧夏財政廳要督查各地落實債務化解實施方案,加快政府債務清償。

      據了解,去年以來,寧夏積極開展政府機構失信專項治理,目前,寧夏相關失信政府機構已全部履行法定義務,并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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